【我学英文】

我记忆力差,单词学过就忘。缺乏语言天赋, 口语进展很慢。在中学学英语,到美国过语言关,我费了不少劲,有不少挫折。

学英语的第一步就是学A,B,C,D二十六个字母。我在初一刚开始学英文,首先就遇到记不住二十六个字母的困难。大部分同学都能记住,我则费老大劲。

语言用于交流就是口语。发音的准确和说话的流利都是和个人语言天赋有关。我在北京读大学五年,南方口音没有改变多少,北京话的卷舌音总是发不出来。 我在福州工作五年,福州话没有学到,就会几个简单的单字,诸如“一伯”,“一眉”。可见我语言天赋之差。我夫人是宁德人,中学在福安念,六年下来说着一口地道福安话。 她的英文发音也比我准确,经常纠正我的错误。

我曾经以为自己的健忘是因为小学时的偷懒。那时,小学生学语文都要背诵课文。当时的教室从纵向隔开四排座位,每一排设为一个小组,由一名组长负责。 我当时是班长。每个同学都要到组长那儿背书。我的组长刚好是我的好友,我就经常走后门敷衍了事。可谓“少壮不努力,老大徒伤悲”啊!

后来,我才知道我的健忘是娘胎带来的。我母亲很小的时候,她的姐姐抱着她玩耍,不小心把她摔倒地上。我母亲头部受伤而留下后遗症,经常会头晕头疼。 我们兄弟妹五人,没有一个记忆力好的。语言天赋不好,可能也要怪我妈。天赋吗,就是遗传,就是娘胎带来的。

我在中学英文成绩好,全是苦干出来的。中学时期是我们长身体的高峰期(Growth Spurt)。我每次放学回家,都是饥肠辘辘,可是家里饭还没做好。 我没有办法,就拿了英语课本到就近的小学操场去读。小时候听大人说饿着肚子读书容易记住和消化。效果确实不错!

我中学英文成绩好,还跟我喜欢阅读课外读物有关。记忆差,怕死记硬背,我只好通过增加阅读量以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。 一个单词在不同的文章里见过多次,就容易记住。第一次见到生词记不住,有一种“无可奈何花落去”的惆怅,再一次见到就会有“似曾相识燕归来”的亲切了。 有时还不免特地边读边找刚学会的生词,并从中体会“众里寻他千百度,暮然回首,那人(词)却在灯火阑珊处”的兴奋。 记得我当时还买了一本英文版童话《木偶奇遇记》,百读不厌。后来在美国给我儿子买了《木偶奇遇记》动画片,经常 和他们一起看,特别亲切。

90年底我来美国自费留学,开始了我的长达多年的英文挫折。中学时的好成绩只是反映读写能力。在美国读书生活工作,最重要的是口语。

我遇到的第一关,就是上课听不懂教授说什么,非常痛苦。我为此还特地买了一个袖珍录音器(pocket recorder),把教授的授课录音下来,回家慢慢消化。 不过效果不理想。有的教授不让录音,也许是想保护个人隐私。好在有一个俄罗斯来的女同学,叫凯莉(Kelly),人特别好,课后总是把笔记本借给我复印。 我就靠她的笔记和书本温习。虽然费劲,我还是把课程应付下来,而且成绩很好。咱们中国人就是聪明啊,特别是善于考试。 老美就怕考试,而我们从小就一门一门,一级一级考上来的。一段时间后,上课听力就逐渐好转。

一年多后我拿了经济学硕士就转到数学系读统计学硕士,想以此为跳板到一流学校读经济学博士,因为他们要求很高的数学统计基础。 数学系给我的是教学助理(Teaching Assistant,简称TA)奖学金,除了免交学费,还给一年八千多美元的工资。条件是我得给读工商管理的本科生上数学课。 这也是有一点挑战性的。好在授课内容非常简单,不需要怎么备课。学生基础很差,比如有一个学生就问我五分之三的分数,怎么写?是五在下面还是三在下面? 语言上也简单,数学吗,就是罗马数字和二十六字母,以及加减乘除等,没有太多的学术术语。数学不像经济学,要和现实社会生活联系,用到好多日常口语。 我讲课偶尔也会出点笑话。美国人爱用“so on and so forth ”, 意思是“如此等等”。我有一次东施效颦,结果说成“so forth and so on”(“等等如此”), 下面学生乐的吃吃笑。我确实是“东师”, 从东方来的老师。

我的第二个难关是日常口语。这是我最为头疼的。来美之前口语基本没有训练,一片空白。虽然去了几次英语角,没有什么效果。 到美国后,为了省钱,和中国同学一起合租房子住,一天到晚说的都是中文。即使出去,也没有多少交流的机会。 在超市买东西,都是自助,跟人打交道的机会很少。我曾经想搬出去和老美住,后来没有搬成。看电视听广播到是一个练听力学生词的好途径。 我的室友英文比我好,是北京对外贸易大学毕业的,来美以前还是搞外贸的。同时他学英文也比我认真,每次看电视听广播,听到一个生词,他就想法把它拼写下来,并查字典核实。 我也学他,就是坚持不下来。他有一个五六的女儿特别聪明可爱。他夫人在国内时是护士,很贤惠,做一手好菜,我经常碜他们家的饭吃。 我常边碜饭,边揶揄说 “这道菜可吃性很大啊。”。有一次,他家闺女看到我家桌上的一道菜,也开玩笑说“叔叔这道菜可吃性很小啊!”。 中国同胞住在一起,虽然对提高英语口语不利,但是很有生活情趣。这也是我后来下不了决心搬出去的原因之一。

口语的进展尽管很慢,但在不知不觉几年后感觉就好多了。特别是工作后,在单位里,有了交流的机会。1995年我换工作离开人烟稀少的中西部到了繁华的东部。 在新的单位里结交了两个美国朋友。两个都是年轻小伙子,单身汉。一个叫理查德,一个叫麦克。跟他们的交往使我英文口语提高的更快。 其实我是个能说会道,爱侃大山的人。以前没有机会,现在终于有了两个忠实听众。其中一个对我还特别崇拜,每次都是洗耳恭听。 后来聊天中这个小伙说到他还不知道自己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。他说他有一个男朋友。另外一个朋友则会聊他交女朋友的事。 他的口头禅是“BTN”,英文“Better Than Nothing” 的缩写。意思是“有总比没有好。”,这里说的是找不到理想的女朋友就随便要一个再说。 他还喜欢一首歌中的一句“All By Myself”。意思是“我独自一人’。

语言的熟练需要时间,开始很困难,但要有耐心和信心。日常生活工作中多听多讲,慢慢就会好起来。我自己现在基本可以应付。 虽然乡音未改,发音不准。有时会有语法错误,有时也结结巴巴。但是,我是没有什么障碍的。心理障碍也没有。 跟老美打交道,我一点都不为语言而自卑。英语不是我们的母语,能有这么高的水平,应该值得骄傲才是。 老美有本事也来两句汉语让俺瞧瞧?我有时在单位还会训人,能用英语训话,不简单啊!前两天患流感,再加上开会多说话,教训人,声音哑了。 第二天开会,他们听我声音沙哑低落,判若两人,都吃吃偷笑,并开玩笑说’we like this Jay better!’ (我们更喜欢现在这个Jay!)。 我则故作正经地回应道“You guys wait a few days!” (你们等着瞧!)